勞動部今天(17日)宣布,為了促進中高齡者就業,將修法取消現行就業保險65歲投保年齡上限規定,只要未領取勞保、公保等老年給付勞工,超過65歲仍留在職場工作,都可以投保就業保險。另外,也將修法縮短請領失業給付等待期,由14天縮短為7天,並將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只要雙親都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將各增加1個月津貼,盼促進雙親共同擔負育兒責任。
勞動部今天宣布啟動就業保險法修法,將擴大就業保險加保年齡、縮短請領失業給付等待期以及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+1個月規定。
根據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,適用投保對象為15歲以上、65歲以下的受僱勞工。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指出,政府近年推動中高齡及高齡者促進就業、延緩退休相關政策,在此規定下,年逾65歲仍繼續在職場工作的勞工,可能會面臨非自願失業的風險。
陳美女說,失業者有必要給予失業給付等保障,因此將刪除65歲投保年齡上限規定,提升高齡勞工就業安全保障。
不過,根據修法,超過65歲但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、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,仍不可納保。
陳美女表示,以其他國家經驗來看,如果要納保,會改發給一次性給付或停發年金,這部分不僅涉及勞保老年年金發放,也涉及如何扣除公教人員養老年金,因此現階段還是以未領取者為主。
另外,陳美女也說,現行失業勞工要請領失業給付,需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經14日推介就業期間無法順利媒合到工作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時,將從第15日起發給失業給付。
陳美女指出,參考國際勞工組織第168號公約,發給失業給付等待期建議以7日為原則,這次修法也參酌公約精神,規畫將現行失業給付等待期由14日縮短為7日,讓失業勞工可以更迅速領到給付,減輕失業期間的經濟壓力。
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部分,根據現行規定,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受僱者,可以請最多2年育嬰留職停薪,其中半年可請領投保薪資8成的育嬰留停津貼。
陳美女說,為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平等,這次增訂規定,撫育同一名子女的雙親都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,在後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可依規定各再請領第7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盼鼓勵雙親共同擔負育嬰責任。
陳美女指出,雙親其中一人為公保、軍保且領滿6個月者也可適用;另考量雙親其中一人已經死亡者,保障單獨扶養子女者的照顧需求,因此也符合要件、給予同等經濟支持。
根據勞動部統計,去年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共9萬3000多人,其中男性請領比率由110年19.99%,提升至去年為27.01%,成長3成5;6成津貼及2成薪資補助,共核付新台幣143億8718萬餘元。陳美女說,以113年人數預估,受惠人數約2.2萬人,1年約新增6.6億元津貼支出。
另外,陳美女表示,這次修法也將新增名譽行政罰規定,若違反就業保險法經處以罰鍰者,將公布投保單位名稱、負責人姓名、違反事實及處分金額等資訊。據統計,113年違反就業保險法的樣態,主要為應加保未加保有2800多件,未核實申報則有2件。
資料來源 :2025-12-17 Yahoo! 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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