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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/06/08
如何透過信託規劃保障婚姻財產

依據內政部最新統計,111年度平均每天有139對夫妻離婚(離婚總數50,609對),為了財產的分配問題成為怨偶的案例時有所聞,例如一年多前王力宏婚變新聞,在李靚蕾感性文筆下,道出在婚姻關係的委屈,瞬間圈粉無數。而王力宏與李靚蕾每天一篇互槓長文,精采程度,是八點檔家庭劇也想不出來的劇情!

所以如果能善用信託機制,雙方財產劃分清楚,讓怨偶理性分手變朋友。而透過信託規劃,可以保障婚前、婚後、離婚等人生課題權益。

信託是如何做到的?

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規定,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,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,如有剩餘,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,應平均分配。另外,依第1070條規定,「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,由夫妻各自所有。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,推定為婚後財產;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,推定為夫妻共有。夫或妻婚前財產,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,視為婚後財產。」

換言之,離婚時對於財產分配問題,雖然婚前財產是不計入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的分配內,但若沒有事先規劃,婚前財產在婚後極可能出售再投資,及衍生的股息股利利息所得等,很難區分那些是婚前財產,那些是婚後財產。但如果能在婚前做好信託規劃,則能清楚地劃分婚前、婚後財產,以確保婚後財產配置權益。

至於婚後的信託規劃重點可以放在子女保障,隨子女入學、就業、婚嫁等不同階段,信託財產將依信託契約上訂定時點及條件給付,預先為子女設定受贈資金之用途,即使委託人身故,亦不影響信託契約的執行。

對於離婚的信託規劃重點,則透過信託契約安排,協議贍養費或子女生活費取得方式,防止資產不當運用,同時因信託契約內容不可隨意變動,可以長期保障雙方權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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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 : 2023/06/08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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