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在蝦皮、FB社團、line糾團賣東西嗎?如果是,同時銷售貨物金額每個月超過8萬元,銷售勞務超過4萬元,就要辦理稅籍登記。如果到了今年4月30日止還沒辦好,就會被國稅局開罰3,000元以上、3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由於網路交易蓬勃,許多民眾透過臉書Facebook、LINE通訊軟體群組等從事銷售貨物或勞務,已經符合「以營利為目的、採進、銷貨方式經營,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」要件,依規定要核課營業稅及所得稅。財政部在111年8月修正了「稅籍登記規則」及「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」等法規,明訂網路賣家應在銷售網頁、APP等,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,相關規定在112年1月1日正式實施。輔導期至112年4月30日止。
但若經營情形未達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起徵點(每月銷售貨物 8 萬元、銷售勞務 4 萬元)的網路賣家、代購賣家、出清二手物品的個人賣家等,皆可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。
如果認為網路交易國稅局不易稽查到,財政部在111年6月頒訂「金融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料作業規範」,規定自112年起每年3月底前,金融機構應將一年度存轉匯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且該年度有任四個月份存轉匯入筆數每月達200筆的金融帳戶,以媒體檔案格式及傳送到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。換言之,財政部會依據金融機構的金流資料查課稅。若發現交易金額已達每月8萬元但未辦理稅籍登記,就會進一步調查。
對於從事網拍及小規模電商的人,建議可藉此機會『轉型』,若專/兼營經營電商業務小有規模者,可考慮是否成立行號或公司方式來經營,而不是以個人名義。以稅務規定,行號或公司的差異如下表:
另外也需要注意房屋稅及地價稅的問題。如果把稅籍登記在家裡,根據法規營業區域就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所以公司及行號最好不要設在家裡,以免影響稅率。其次,如果未來有考慮將事業做大,一開始最好就設立公司,未來增加資金及銀行貸款會比較順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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