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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12/29
員工欠稅也可能扣公司錢!國稅局提醒收到執行命令的正確處理方式

老闆們務必留意!若員工欠稅未繳,公司一旦收到行政執行分署發出的扣薪執行命令,絕不可掉以輕心。國稅局提醒,企業若未在「10 日內」以書狀提出異議聲明,將被視為承認該筆債權,屆時執行分署可直接對公司財產採取強制執行,反而得不償失。

 

未扣押也未異議 等同默認債權

 

實務上,不少公司在收到執行命令時,常抱持「與公司無關」或「員工已離職」的心態而未處理。然而,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指出,第三人(公司)若收到執行命令後,既未依命令扣押、交付薪資,也未提出異議,依法即視同承認該債權存在。一旦超過異議期限,執行分署可向稅捐機關申請,直接對公司財產進行強制執行。

 

舉例說明,納稅義務人王先生積欠所得稅未繳,行政執行分署查得其任職公司後,核發扣押薪資的執行命令。若公司未理會,也未將扣押款項交付或提出異議,執行分署即可依法聲請對該公司財產強制執行。

 

資料來源 :2025-12-27  中時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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