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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5/11
報稅季必看!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 常見錯誤大盤點 (上)

又到了每年5月的報稅季,大家在整理單據、試算稅額時,是不是常對一些法律規定感到霧煞煞呢?我們特別整理了財政部提醒的「綜合所得稅常見申報錯誤」,幫大家避開報稅地雷,守護你的荷包不吃虧!

 

1.夫妻分居如何報稅?

w 原則上要符合法定的特殊分居條件(例如: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、法院裁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,或取得保護令等),否則夫妻的各類所得雖然可以分開計算稅額,但必須「合併填報在同一張申報書」內。

w 如果不符合上述特殊條件,卻又無法合併申報,請務必在申報書上填妥配偶的姓名及身分證字號,並勾選「不符合上開規定,而無法合併申報之分居者」欄位。之後國稅局會將雙方的資料合併計稅,如果有應補稅款,只要有確實填寫配偶資料就不會被處罰;但如果沒填寫配偶資料,除了補稅外還要加罰喔!

w 另外,如果只是因為「工作分隔兩地」或「戶籍不同」,是不適用分居規定的,還是必須合併申報喔!

 

2.扶養親屬常見申報錯誤?

w 最常見的錯誤有兩種:第一種是誤報了「在課稅年度前就已經死亡」的親屬免稅額(例如:今年申報114年度的稅,但親屬在113年已過世)。第二種是將年滿 18 歲、且有謀生能力的子女列報為扶養親屬。

w 需特別注意,子女若已滿 18 歲,必須屬於「在校就學(具正式學籍)」、「身心障礙」或「無謀生能力」這三類情況之一,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,才能列報扶養。如果子女只是單純待業,或在補習班準備考試,則不符合列報資格。

w 另外要提醒的是,很多人只記得列報扶養親屬的免稅額,卻忘記一併申報「這位親屬的所得」。只要被查出有短漏報的情況,國稅局會要求補稅並開罰。

 

3.所得資料與漏報地雷?

w 透過憑證下載或臨櫃查詢的所得資料,千萬不要自行刪除或變更!如果對內容有疑慮,請先向開立憑單的單位確認。

w 此外,大家最常漏報的所得包含:出租財產給個人的「租賃所得」、私人借貸的「利息所得」以及「海外所得」。在計算海外財產交易時,也要注意不能拿「非同年度」的損失來扣抵,或是把不同類別的所得與損失拿來互抵,這些都會導致短報海外所得。

 

4.安太歲、點光明燈能抵稅嗎?

w 不行喔!因為去廟宇安太歲、點光明燈、法會,或是支付入會費等,都屬於「有對價關係」的支出,不能列報為捐贈扣除額。

w 另外也要注意,如果捐款給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關或團體,扣除的金額上限是全年綜合所得總額的 20%,不能超額申報。

 

5.全家保險費都能扣抵嗎?

w 保險費只能列報「直系」受扶養親屬(如父母、子女)的費用,非直系親屬是不能列報的。

w 額度方面,除了全民健保費沒有上限外,其他保險費每人每年最多只能扣除 2.4 萬元,而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必須在同一個申報戶內才可以。

 

6.醫美或坐月子費用能報稅嗎?

w 醫藥費必須是在公立醫院、健保特約醫療院所,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的醫院(診所)所產生的費用才能扣除(註:若至衛福部特約人工生殖機構進行療程並獲政府補助,扣除補助與保險理賠後的自費額也可列報)。

w 請注意,像是醫美整形、坐月子費用、看護費或住院期間的餐費等「非醫療性質」的支出,都不能列報。另外,如果醫藥費已經有保險給付或政府補助,記得要先把這些金額減除,只能列報自己實際負擔的費用。

 

7.房貸利息扣除有哪些條件?

w 注意只有購屋的貸款利息才能申報,如果是「修繕貸款」或「消費性貸款」的利息支出是不能列報的。

w 此外,還必須符合兩個重要條件:第一,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,必須在課稅年度內於該地址辦妥戶籍登記;第二,這間房屋在課稅年度內不能有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情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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