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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1/22
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50% 薪資免稅怎麼用?資格、年限與申報時效一次看懂

符合條件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(Foreign Special Professional),在首次核准來臺工作、薪資所得超過新臺幣 300 萬元且在台居留滿 183 天的課稅年度起 5 年內,其薪資超過 300 萬元部分之半數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。請注意:此優惠並非自動適用,必須「準時申報」且「檢附文件申請」,否則將喪失權益。

1. 適用法源

       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》第 22 :明定租稅優惠之基本框架(原為第 9 條,110 年修法將適用年限由 3 年延長至 5 年)。

       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》:規定具體申請程序、應備文件及「首次」與「居留」之認定標準。

2. 必備 3 大資格條件(需同時符合)

  1. 居留身分:因工作而「首次」經核准在中華民國居留。
  2. 專業領域:從事經認定具有特殊專長之專業工作(涵蓋科技、經濟、教育、文化、藝術、體育、金融、法律、建築設計、國防等領域)。
  3. 稅務背景:受聘從事專業工作之日(或取得就業金卡之日)前 5 年內,在我國境內未設有戶籍且非屬所得稅法規定之「居住者」(即前 5 年未在台住滿 183 天)。

3. 租稅優惠內容

       薪資所得優惠:年薪資所得超過 300 萬元部分,其中 50% 免稅。

       海外所得優惠:符合前述資格者,其取得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》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之海外所得,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基本稅額。

4. 關鍵申報時效(2026 年度特別提醒)

如您提供的案例所示,租稅優惠必須在**各年度法定申報期限內(通常為每年 5 1 日至 5 31 日)**辦理申報並同時提出申請。

       逾期申報後果:若未在期限內申報,即便符合專業條件,該年度仍無法適用優惠,須按全額薪資課稅。

 

友士建議與後續注意事項

給外籍專才/就業金卡持有人:

       確認金卡/工作許可效期:確保領取就業金卡(Employment Gold Card)或特定專業人才工作許可後,立即確認 183 天居留起算點。

       年度結算申報:即便雇主已有扣繳,5 月仍須親自或授權他人辦理「結算申報」,並填寫專用申請書。

給雇主/HR

       入職宣導:外籍專才往往不熟悉台灣稅法,HR 應於入職時主動提醒此項租稅優惠及其「非自動適用」之特性。

       薪資申報類別:正確申報員工所得類別,並保留相關聘僱許可影本以供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