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於2025年底修正《勞工請假規則》,新制自2026年起正式施行。本次修法重點在於病假與育嬰留職停薪的彈性化,企業在行政作業與人力管理上皆需隨之調整。以下整理新制重點與實務建議,協助企業順利適應。
一、病假管理不當,恐引發勞資爭議
過去部分企業習慣以「高額全勤獎金」規範出勤,員工一旦請病假,當月全勤獎金即被全數扣除。2026年起,這樣的做法將不再合法。
1.「10 日病假保障」與不利處分禁令
新修正的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 條之 1 規定: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 10 日者,雇主不得因此為「不利之處分」。
這意味著,企業不能再因為員工請10天內的病假,而直接調降獎金、減薪,影響考績、取消福利,或限制升遷等。
2.全勤獎金須符合「比例原則」
新修正第9條規定,普通傷病假的全勤獎金扣發應按請假日數依比例計算,不得一次全扣。
· 舉例:若全勤獎金3,000元,請假1天最多僅能扣除100元(3,000÷30)。
· 扣發超過此數額,即屬違反《勞基法》第43條,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。
二、彈性育嬰假與家庭照顧假
2026年起,育嬰留職停薪與家庭照顧假將更為彈性,方便員工兼顧家庭與工作。有關育嬰留停及家庭照顧假的範例說明,可參考前一篇「115 年起上路!彈性育嬰留停與家庭照顧假新制重點一次看:企業與員工都該了解的請假規則」。
1.育嬰留職停薪:可「按日申請」
· 子女3歲前,勞工可在30日總額度內,以「日」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,期間仍可領8成薪資津貼(由政府發放)。
· 對企業而言,碎片化的請假模式將增加排班與職務代理的難度。
2.家庭照顧假:開放以「小時」為單位
· 家庭照顧假(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7日)原先以「日」為單位,第7條新增,得以「小時」為請假單位申請。
· 重要提醒:請家庭照顧假不得影響全勤獎金,即使請了8小時,當月全勤獎金仍應全額發給。
2026年起,不可扣全勤獎金的假別包括:
|
2026年起施行 |
之前規定 |
|
婚假、喪假、公傷病假、公假、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請普通病假,家庭照顧假。 |
婚假、喪假、公傷病假、公假、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請普通病假。 |
三、雇主因應建議
1.重新審視薪資結構
· 降低全勤獎金占比,轉為「績效獎金」或「品質獎金」。
· 建立明確的KPI考核制度,以工作表現取代出勤天數作為評估標準,避免觸及「不利處分」紅線。
2.升級數位化差勤系統
· 紙本或簡易刷卡已難以應付小時請假、比例扣薪等複雜計算。
· 建議導入雲端HR系統,自動區分假別、精準計算薪資,避免誤算受罰。
3.小提醒:勞動部針對30人以下企業配合「按日育嬰假」提供獎勵金(每人每日1,000元),可善加運用以降低人力調度成本。
結語
2026年請假新制雖提高管理複雜度,增加企業的行政負擔與管理成本,卻也是企業轉型的契機。在缺工時代,提供彈性、友善的職場環境,反而更能吸引並留住優秀人才。
我們事務所長期致力於「人財辦公室」服務理念,提供會計、稅務、人事薪資、管理制度等一站式專業服務,若您的企業需要進一步的「薪酬制度/薪資合約調整建議」或「工作規則法遵健檢」,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。我們將協助您將法律風險降至最低,讓企業營運更趨穩健。